保險代理與保險經紀的分別

香港保險業聯會(HKFI)
- 全名為香港保險業聯會
- 簡稱:HKFI
- 1988年8月成立
- 承保商(保險公司)的自律監管機構,並非法定機構
- 獲得保險業監理處(OCI) 的間接認可
- 1993年1月1日成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,擁有登記合資格之保險代理、負責人、業務代表的權力
- 處理針對已登記之保險代理、負責人、業務代表的投訴

香港保險顧問聯會(CIB)
- 全名為香港保險顧問聯會
- 簡稱:CIB
- 1993年2 月,由Hong Kong Insurance Brokers Association (HKIBA)和Hong Kong Society of Insurance Brokers (SIB)合併而成
- 並非法定機構,不過獲得保險業監理會(OCI) 間接認可的兩個保險經紀團體的其中一個
- 負責登記合資格之保險經紀
- 負責推行業界本港保險經紀的自律監管措施
- 監管已登記其名冊內之保險經紀、行政總裁及業務代表

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(PIBA)
- 全名為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
- 簡稱:PIBA
- 1988年1 月成立
- 並非法定機構,不過獲得保險業監理會(OCI) 間接認可的兩個保險經紀團體的其中一個
- 負責登記合資格之保險經紀
- 監管已登記其名冊內之保險經紀、行政總裁及業務代表
